安徽省淮北市日前出台《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率先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着力解决全市11.3万名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难题。目前,该市相山区西街道和南黎街道已开展试点,接纳3岁以下婴幼儿110余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指导意见》明确,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通过改建、扩建幼儿园,增加托班资源供给、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公益性托儿所扩大服务对象覆盖面等方式,举办照护服务机构,提供保育为主、教养融合的全日制、半日制或计时制照护服务。把照护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岗前入职、在岗及转岗培训的必修课,职业规范、心理健康和安全意识等课程培训每年不少于40课时。引导职业院校培养涉及育婴、保育、保健以及照护管理等相关专业人才。所有照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市政府制定照护服务规划,建立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制定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等,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托育服务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部署安排;财政部门适当安排托育服务的财政投入;住建部门负责规划城市小区托育服务机构的配套建设;人社部门负责制定托育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政策;民政部门负责开展社会组织承办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的审核登记工作;价格、财政等部门加强对托育服务机构的收费管理。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保障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对运营的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贴。
据了解,此项工作作为淮北市2019年重点民生工作予以推进,力争年内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20个以上。下一步,淮北市将加快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政策体系,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理配置、多元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和工作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