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统计资料表明,治疗后处于长期缓解、一般情况良好的淋巴瘤病人,妊娠和生育可基本正常,而且对治疗及病情无不良影响。因此,淋巴瘤病人一般应在经治疗获得完全缓解两年后再考虑生育问题。
淋巴瘤的主要病变之一是淋巴瘤细胞的广泛侵润而造成的损害,这在生殖系统也不例外,再加上接受放疗、化疗时射线及药物的进一步损害,均可能使卵巢及子宫内膜等组织受到破坏,故女性病人生殖能力减低而不易受孕。然而,淋巴瘤病人一经治疗达到缓解后,生育能力还是可以恢复的。近年来由于淋巴 瘤治疗的不断进步,缓解率提高,生存期延长,多数病人在缓解期能正常工作和生活,因而在缓解期内怀孕的可能性也增多。实际上,如上一问所介绍,淋巴瘤合并妊娠的危害还是很大的。因此,生育年龄患淋巴瘤的妇女,即使病情完全缓解,也应该在两年内避免怀孕。通常主张服用雌激素类避孕药,既能预防受孕,又能减轻血小板减少而加重的月经过多。
以上就是淋巴瘤对于妊娠及生育的影响的介绍。在看完上面的文章后,想必大家现在都知道了,妇女患上淋巴瘤时是不适合生育的,只是不适合并不是不能生育。只要患者在治愈淋巴瘤两年后就可以生育的。所以,女同胞不要过于害怕淋巴瘤。即便是孕妇不幸患上淋巴瘤,也是可以治疗的,只是这时就要结束妊娠,延迟要孩子的时间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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