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医院糖尿病诊疗中心 主任医师 王建华济南医院糖尿病诊疗中心王建华
6、疗程不足,随意停
半年多以前,李先生因能吃、消瘦、脖子粗,查出患有甲亢。经过一段时间的药物治疗,自觉症状完全消失,甲功化验恢复正常。两个月前开始,医生建议他改为小剂量,每天服用一片(5mg)他巴唑,继续维持治疗一年半以上。李先生坚持了几个月,自我感觉良好,于是擅自把药物停了。近日,李先生又出现心慌、出汗、体重下降,到医院一查,结果是“甲亢复发”。
专家点评:有些甲亢病人经过药物治疗,症状完全消失或是“甲功”恢复正常以后就擅自停药,这样做非常不妥,极易复发。一般而言,药物治疗甲亢的疗程至少需要1.5~2年,如果有家族史、治疗复发者,服药时间还需进一步延长。切不可过早停药,也不能用用停停,否则极易导致甲亢复发。一般认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几个条件方可停药:①甲亢症状完全消失,甲状腺缩小,血管杂音消失,突眼改善;②甲功(FT3、FT4、TSH)恢复正常,甲状腺刺激性抗体(TSAb)转阴;③药物维持剂量小(PTU25mg/天或MM2.5mg/天);④总的疗程达到两年以上。
7、对药物不良反应重视不够,忽视定期复查
半月前,李女士查出“甲亢”,并开始服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医生再三叮嘱她在治疗的开始阶段,每周至少要复查一次血常规和肝功。但李女士并没按医生的要求去做。近两天,李女士出现咽痛、寒战、高热,去医院化验,白细胞仅1600/mm3,中性粒细胞低于800/mm3,原来是“药源性粒细胞缺乏并继发感染”。立即停用抗甲状腺药物,同时给予抗感染及促白细胞生长药物治疗,病人方转危为安。
专家点评:抗甲状腺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有白细胞减少、肝功能损害和药物性皮疹,严重者甚至有生命危险。由于上述不良反应多在用药后的头两个月内发生,因此,在治疗初期,一定要嘱咐病人每周去医院化验一次血常规和肝功,用药过程中一旦出现咽痛、发热、全身不适等症状,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一般说来,当患者白细胞低于4×109/L,中性粒细胞低于2×109/L时,须加用升白细胞药物(如利血生、维生素B4等。注意:“鲨肝醇”尽管也可以升高白细胞,但不宜用于甲亢患者,原因在于其中含碘量较高,会导致病情反复或加重)或配以小剂量强的松,白细胞一般会很快恢复。如果经过上述治疗,白细胞数仍低于3×109/L,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同时伴有发热、咽痛、关节痛等粒细胞缺乏症状时,患者须立即停用抗甲状腺药物,同时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加用有效广谱抗菌素对症治疗,有条件的患者应予消毒隔离,否则会导致严重感染甚而危及生命。对于药物性皮疹,可加用抗过敏药物(如扑尔敏)或更换其它硫脲类药物,一般不必停药。倘若皮疹严重,恶化成剥脱性皮炎,则须立即停药,并采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如果患者在服用抗甲状腺药物(ATD)之前就有肝功异常,说明肝功异常是甲亢本身所致,与ATD无关,可以在服用保肝药物的同时,采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如果患者在服用ATD之前肝功正常,服用ATD之后出现肝功异常,则往往需要停药,换用其他方法治疗。
8、不分病因,盲目补碘
老李是一位正在治疗期间的甲亢患者。今年春节回老家省亲,乡亲们交谈中得知,当地也有不少老百姓得了“粗脖子病”,通过多吃含碘盐及海产品(海带等),病情明显好转。老李听说后如获至宝,回家后顿顿吃海带、紫菜,不料病情却比以前明显加重了,老李纳闷了,同样都是“粗脖子病”,为何我吃了富含碘的食物病情不轻反重了呢?
专家点评:Graves病(又称“弥漫性甲状腺肿伴甲亢”)和缺碘性甲状腺肿(又称“地方性甲状腺肿”)均可导致甲状腺肿大,而两者的病因却完全不同。前者与遗传及自身免疫有关,后者则是由于碘摄取不足导致甲状腺组织代偿性增生所致。碘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重要原料,为了减少甲状腺激素的合成,甲亢病人应当低碘饮食,最好用无碘盐炒菜,紫菜、海带、海鲜等富含碘的海产品亦应尽量少吃或不吃,否则甲亢恢复慢且易复发。近年临床发现,抗心律失常药物胺碘酮也是导致老年甲亢发病率增高的一个重要因素,每100mg胺碘酮含37.2mg的碘,长期服用胺碘酮,会增加病人的碘负荷,进而增加甲亢的患病风险。
9、单纯重视药物治疗,忽视身心调养
而立之年的刘先生患甲亢有4、5年了,虽然经过正规系统的药物治疗,但其间病情老是好了不久又复发。原来,刘先生在某局级机关担任秘书,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经常熬夜加班,精神长期高度紧张,由此导致病情老是反反复复。
专家点评:甲亢使机体处于高代谢状态,身体消耗很大,因此,甲亢病人一定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劳,增加营养。此外,长期精神高度紧张,压力过大,严重感染,饮用刺激性较强的浓茶、咖啡、烟酒等均可诱发甲亢。因此,甲亢病人一定要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心态平和以及良好的睡眠,尤其是在疾病初期阶段,最好能卧床休息或住院治疗。
10、认为得了甲亢就不能怀孕,一旦怀孕就得停药
李丽和王刚婚后快两年了,一直没要孩子,因为李丽婚后不久就查出甲亢,此后一直服药治疗,目前病情控制良好。前不久,李丽每月如期而至的月经迟迟不来,到医院一检查,原来是“有喜了”。这孩子究竟能不能要?如果能要,怀孕期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小两口一时犯了难。
专家点评:怀孕一般不会导致甲亢病情明显恶化,故甲亢并非妊娠的绝对禁忌症。一般建议甲亢患者最好是在疾病痊愈,完全停药后再怀孕。但如果患者现阶段病情已得到良好控制,仅需小剂量药物维持,也允许怀孕,一般认为这样不会增加孕期母婴的并发症,母亲和新生儿预后良好。相反,如果甲亢病情没得到有效控制,则不宜怀孕。否则,容易引起孕妇流产、早产,不仅如此,由于孕妇处于高代谢状态,不能为胎儿提供足够的营养及氧气,还可导致胎儿生长迟缓及胎儿宫内窘迫。
在用药方面,甲亢孕妇应当选择丙基硫氧嘧啶而不是他巴唑,前者与孕妇体内蛋白结合后分子量较大,不容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的量较少,不会影响胎儿。此外,在妊娠期间,需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及时调整丙基硫氧嘧啶的剂量,使血清FT3和FT4水平处于正常高限的1/3,切不可用药过量,导致甲减,这样会影响胎儿大脑发育。由于抗甲状腺药物(ATD)可从乳汁分泌,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因此,甲亢患者服ATD治疗时,不宜哺乳。有些甲亢妇女在妊娠期间,出于对药物副作用的担心,干脆什么药都不用,致使甲亢病情失控,对自身和胎儿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实不足取。
另外,如果患者之前接受的是放射性碘治疗,则在治疗后的6个月以内应当禁止怀孕,以减少胎儿致畸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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