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以特价形式销售“腐烂水果”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喜欢捡便宜的顾客经常光顾,尤其是对于一些价格较高的水果,专家表示,长期食用“腐烂水果”会引发各种疾病,所以建议大家还是谨慎购买。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然而,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公园南路购物广场,商家竟然以“特价”的形式,公开向消费者售卖“腐烂水果”。
反映 超市公开销售“烂水果”
昨日,有市民反映,称位于西安市公园南路的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公园南路购物广场,商家公开销售“腐烂水果”,商家的所作所为对消费者极其不负责任。
当日下午1时35分左右,根据读者提供线索,记者来到了该超市位于三楼的水果区域。转了一大圈后,记者在超市三楼楼梯口的称重台附近,发现了七八个装有各种特价水果和蔬菜的大塑料筐,其中三个大筐里装的是苹果、蜜梨、芒果等各种水果。筐里水果都统一用“人人乐”标示的食品包装袋封装,封口处都贴有该超市红色特价标示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