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销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下半年救助基金的集中核销工作。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按照相应时段未发生该项费用处理。同时,各级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提出的基金支付申请要及时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予以支付核销。《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政策规定的救助对象、救助病种及诊疗规范,开展救助基金的申请审核拨付工作。经办机构要通过张榜公示、网上公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救助基金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