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出台《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简化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流程,为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提供便利。
《办法》要求,细化报销人员范围和报销标准。将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细化至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规定献血量累计在1000毫升以下的,终身享受报销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享受报销5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无偿献血者受益人享受累计报销与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本人与受益人用血报销标准互不影响。
《办法》提出,简化报销流程和报销材料。以实现患者报销血费“零跑腿”或只跑一次为目标,制定向就诊医疗机构申请用血报销流程、向用血地或献血地血站(包括采血点、采血车)申请报销流程,实现用血者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实时报销,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通过邮寄、网上申请等多种方式提供材料。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