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的日晒引起日光皮炎,又称晒伤。强烈日晒后,在数小时内或次日,被晒的皮肤发红肿胀,并有灼热感及刺痛,在日晒后12~24小时,症状达到极点。病情较轻的,在几天以后,红斑及灼痛才开始消退,发生成片的鳞屑及较深的褐斑并发痒。症状严重的病人除了晒处显著红肿外,还发生水疱大疱,灼痛很剧烈,衣服摩擦时疼痛难忍。结膜可以充血,眼皮往往过分肿胀甚至不能睁开。除了发生严重的皮炎外,还有恶心、呕吐、发热、心跳加快、谵语甚至于休克的中暑症状,特别是广泛的日光皮炎妨碍汗液排泄,更易引起中暑。
[病因]
日光皮炎最易发生于春末夏初,可由于此时皮肤还没有足够的黑色素以保护皮肤避免强烈的日光刺激,一次强烈的日晒就可引起日光皮炎,严重程度根据光线的强弱、照晒时间的长短和范围的大小而定,更和个人的敏感性有关;肤色较白的人较易晒伤,而经常日晒的农民比城市居民难被晒伤。有的在日晒后数十分钟或数小时皮肤发红甚至起疱,有的在次日才有轻微的红斑。
衣服及阳伞等可遮盖日光而避免晒伤,但水面、雪地及沙漠都能反射日光,旅行者虽用阳伞及草帽遮蔽日光,仍可发生日光皮炎。此外,空气中烟雾、云层的厚薄、湿度的大小及海拔的高低都可影响日光的强度。
达到地面的日光含有中波紫外线(UVB)、长波紫外线(UVA)、可见光及红外线,其中紫外线占40%。中波紫外线可直接作用于皮肤的血管或是促使扩张血管物质释放而引起延缓性红斑,血管渗透性也增加而发生水肿;中波紫外线还能刺激黑素细胞,大量黑素色于日晒2~3天后生成,于是皮肤逐渐晒黑。
长波紫外线比中波紫外线多100倍,且易穿透普通玻璃,但刺激性较小,可使皮肤即刻发生红斑,经数十分钟即可消失,长波紫外线还可增加黑色素的含氧量而迅速引起色素沉着,但持续时间较短。可见光对皮肤的生物学作用很小,但易刺激视网膜。红外线是不可见的辐射热,只使皮肤血管因热刺激而暂时扩张。
[预防]
对日光敏感尤其在初夏时皮肤尚未晒黑者要注意防避强烈日光,可撑伞或带宽边帽及穿长袖衣服,但日光可由地面、水面、沙漠或雪地反射,往往不能完全预防晒伤。
为了逐渐增强皮肤对日光的耐受力,可在不大强烈的日光下逐渐延长曝晒时间,使皮肤渐渐晒黑而加强抗光能力,但应小心锻炼以防发生急性日光皮炎。
皮肤容易晒伤但须在日光下工作的人可涂遮光剂,有暂时的防光作用。遮光剂可分为物理性及化学性:
1.物理性遮光剂 有氧化锌、氧化铁、次碳酸铋及二氧化钛等,可阻拦各种波长的紫外线,防光效果良好。涂敷越厚,效果越好,但由于影响美观,病人往往不喜应用。
2.化学性遮光剂 有鞣酸、水杨酸苄酯或水杨酸甲酯、对氨苯甲酸及二苯甲酮等,用适当基质配成遮光剂涂在暴露皮肤上,可以或多或少的预防日光皮炎。
3.防晒品的选择 首先要正确识别防晒霜的标签及其意义,PA是指对UVA防护系数的分级,而SPF是指对UVB的防护系数,两者没有互相参照的意义。单一指标并不表示能防护日光中的所有紫外线。 遮光剂中含有的氧化锌和二氧化钛具有反射日光的作用。新型的防光剂,有的加入抗氧化剂如维生素A、C、E及绿茶提取物等,可增强其防光效果。当然遮光剂的防晒强度与其防晒系数有关。SPF30遮光剂的防光效果是普通皮肤自然防光的30倍之多。尽管如此使用这种遮光剂,皮肤还是会有一些晒黑。 4.防晒品的应用 防晒效果与其实际涂抹剂量、耐水性能有密切关系。一般测试方法中规定的涂抹量是2mg/cm2,当防晒霜涂抹量减半时,其防护系数可下降50%~60%。在具体使用防晒品时,应根据紫外线的实际照射量加以选择。室内工作的女性和家庭主妇在外出时约可选用SPF10、PA+的防晒霜,室外工作的职业和中午在室外活动者,推荐使用约SPF20、PA++的防晒霜,而在烈日下活动及进行海水浴时,应使用耐水性好、约SPF30、PA+++的防晒霜;超高SPF值的防晒霜,对于有光过敏的患者是必要的。夏季外出时,不仅要使用UVB防护剂,也要使用UVA防护剂。
[治疗]
外用药如炉甘石洗剂、锌霜等。有严重的急性皮炎时,最好用稀释的复方硫酸铝溶液或用冷牛乳湿敷,即可使病人舒适。
皮质类固醇激素类药物配置的洗剂、喷雾剂或霜剂可使炎症及疼痛减轻。0.1%消炎痛的酒精溶液可以涂擦,有人认为消炎痛可在皮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而能阻止前列腺素E的形成,从而阻止UVB引起红斑。
晒伤严重时,可服强的松等皮质类固醇激素类药物,阿司匹林可使疼痛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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