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不良主要分为功能性消化不良和器质性消化不良。临床上,消化不良症状发生后应及时检查,首先要确认是否伴随其它疾病。通常诊断消化不良有一个必备的条件就是,上腹不适和/或上腹痛持续4周以上;2有以下伴随症状的1~2项,包括恶心、食欲减退、早饱、腹胀、烧心、反胃、嗳气、胸骨后疼痛等即可诊断为消化不良。
消化不良的鉴别诊断方法如下:
1、功能性消化不良:有上述消化不良症状,但经检查并没有发现明显的消化器官疾病或系统性疾病,此类消化不良发生率最高,大部分人都有经历。发病原因主要和精神心理因素有关,如情绪波动,睡眠状态,休息不好,烟酒刺激等。
2、器质性消化不良:经过检查可明确认定是由某器官病变引起消化不良症状,如肝病,胆道疾病,胰腺疾病,糖尿病等。对于这些病人来说,治疗的时候主要针对病因治疗,辅助补充消化酶或者改善胃动力来缓解消化不良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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