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一规定,正式写入了草案中,替代了原来的“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受国务院委托,今天,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实施全面二孩政策,需要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涉及 生育政策的条款以及相关配套规定”,李斌说,“采取修正案的形式,对存在分歧、暂时形不成共识的问题以及适合在配套法规中解决的问题,暂不修改”。
三类人拟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政策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独生子女奖励是否存续备受关注。不少此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的父母关心,今后还能不能继续享受奖励政策?
李斌表示,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 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也就是说,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之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的三类人,拟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政策: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
“老人老办法”对应的是“新人新办法”,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此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生育了二孩,那么就从“老人”变成了“新人”,不再享受奖励政策。
“实施代孕”或追刑责
草案新增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此系国家法律首次对“代孕”做出规定。此前,规范代孕行为的均为部门规章,如2001年8月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
草案同时明确了对“代孕”等行为的罚则,提出三类行为(未经批准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的,实施代孕的),违法所得一万 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低于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执业证书,乃至 于追究刑责。
生育二孩也拟享受延长产假奖励
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李斌表示,草案对上述规定作出了相应修改,“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延长产假奖励不再是晚婚晚育的专享待遇,依法生育二孩的夫妻也可以享受延长产假的福利待遇。
李斌表示,草案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删除了现行人口与计生法中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辅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