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暴力”、“同居暴力”等反家暴领域的焦点问题,有望纳入反家暴法的调整范畴。反家暴法草案二审稿写入了“精神暴力”、“同居暴力”的相关条款。
历经20年酝酿,我国首部反家暴法草案于今年8月正式亮相。今年8月的人大常委会,初审反家暴法草案;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草案。
对比一审稿,二审稿新增了“精神暴力”、“同居暴力”相关内容,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 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此外,二审稿对一审稿的亮点“人身安全保护令”、“强制报告制度”等做了相应修改,并新增了“紧急安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