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准妈妈希望广东能配套出台延长产假的规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如获通过,“全面两孩”元旦开始即可实施。草案如一石激起千层浪,符合生二孩条件的家庭普天同庆十分开心,但晚婚晚育者、独生子女们却因少了一些福利甚是忧愁。
其中最受关注的要数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如果晚育,只生育一个,产假就整整要比原先少了 50天呢!”怀孕8个月的广州海珠区的市民卢女士吐槽:“快生了就面临独生子女假和晚育假被取消,谁来关注下头胎的产假呢?”她希望广东落地政策时,能出 台延长产假的规定。
产假
晚育生头胎产假少了50天
根据现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实行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增加婚假10日;实行晚育(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 加产假15日。另外,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日的产假。换言之,晚育生投胎额外有50天产假。
家住广州越秀区的孙女士已经离预产期还有两个月,她这两天最为关注的是,来得及享受政策末班车吗?
卢女士目前正怀孕第一胎,预产期在明年2月底,“10月放开二孩的消息出来以后,就不断有朋友提醒我,可能很快就没有独生子女奖励了。现在看起来,的确挺担心赶不上政策末班车。35天的额外产假啊,如果刚好错失了还是挺郁闷的。”
昨日下午,坐不住的卢女士专程到所在街道办询问相关情况。该街道计生办主任表示,目前独生子女证仍如常办理,至于将持续到什么时候,“这真的不好说,要看广州市什么时候落实政策”。
不过,该计生办主任认为卢女士不需太过担心。其认为,目前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是源于此前国家提倡只生育一孩,因此生育二孩时并不能享受额外产假和补贴。 现在国家提倡生育二孩,那么意味着可能将来生二孩也能和生一孩有同等待遇,有额外产假、补贴或者相关奖励。“所以,取消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未必就一定是 对一孩待遇减少了,也有可能是将此前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扩大化,惠及二孩父母”。
此外,其表示目前离政策落实还有一段时间,全国各地的推行时间也不一,只要广东省仍未正式实施,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仍可以享受相关奖励。其回 忆,以当年启动单独二孩为例,中央于2013年11月启动政策,广东省在2014年3月底正式实施,中间就隔了约4个月。
办证
办独生子女光荣证者增多
为了多休35天的独生子女假,一些正好在政策过渡期生育的产妇抢着前往计生部门申领独生子女光荣证。
新快报记者从广州海珠区赤岗街道计生部门了解到,近日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人数的确有所增加,不过,由于这样的人群有限,所以增幅并不十分明显;而群众办理 独生子女光荣证备案的情况则明显有所增加。不过,该人员解释,这主要是因为机团单位不再负责办理,原在机团单位办理光荣证的都要到户籍地街道备案。
海珠区滨江街道计生部门人员也表示近期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有增长。但其强调,其实早在今年10月29日公布将全面放开二孩消息之前,广州市相关部门就曾下 发任务要求街道对符合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市民进行梳理备案,这也直接导致办理人数增多。“当然,不排除有一些的确是想赶在新政策落地之前,享受旧政策末班车 的市民”。
独生子女方面的福利取消,也牵动了一些生育了独生子女父母的心,番禺区洛浦街计生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日前来补办独生子女证的多了很多,主要是超龄 的、60多岁的人来办,他们担心以后拿不到补贴。该负责人介绍,洛浦街计生办设有5个窗口,虽然办理的人数激增,但不会出现排队,应付不来的情况。
征费
需缴未缴抚养费者仍得交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到来,专家对于社会抚养费的修订,争议很大。一直推动社会抚养费公开的知名律师吴有水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就明确表示,希望取消社会抚养费,已经生育了二孩,但未缴交抚养费的不应当再征收。
也有专家认为,是否取消社会抚养费需视国情而定。中国人口基数仍很大,计划生育政策还需保留,以防止人口膨胀。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是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手段,对制约违法生育、规范生育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广州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目前国家及省级立法尚未最终确定,广州至今仍按原广东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原本因违反计生政策而需缴交社会抚养费的家庭,在全面放开二孩后仍需继续缴交。
不过,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多个社区居委会了解到,目前社会抚养费的征缴与往常一样,维持不变,赤岗街道和滨江街道计生部门人员表示,目前仍然按照市、区有关社会抚养费征收法规严格依法征收,无赶征、抢征等情况发生。
也有街道计生办人员透露,其实和市民一样,目前基层计生部门也抱着观望态度,“毕竟现在是过渡期,具体政策还不明朗,上级部门的意思是,对这段时期内该征收抚养费的群众,先不着急征收,等到具体政策落实了再按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