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天半,一天24小时,连续4044小时给一个智障老人吸氧,简直闻所未闻。”今年70岁的龚正邦告诉澎湃新闻,“我听说,国内有据可查的24小时持续吸氧的只有小白鼠的活体实验,可那也才56天,可我哥呢,一个大活人,还是病人,却吸了连续4044小时。”
他认为,“是药三分毒”,医用氧气在我国属于药品管理范围,如此长时间的吸氧导致了龚正明氧中毒,损伤了脑神经。
在龚大爷的要求下,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移交南京医学会,组织了龚正明与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的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
根据这份2015年7月30日形成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患者系脑梗死合并肺部感染,在ICU(重症监护室)住院期间予吸氧系常规的辅助性医疗措施。根据现有病历记录,医方予低浓度吸氧,不足以导致氧中毒,且患者的临床表现亦不符合氧中毒。”
同时,上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承认“医方在患者病情稳定后长时间持续予以吸氧的指征不足,有欠妥之处 ,但未由此造成不良后果 。”
对此,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副院长褚庆霞坦白,正如鉴定书所言,长时间持续予以吸氧有欠妥的地方。但同时,她认为,持续予以吸氧主要是考虑到龚正明的特殊情况。
“我们是低浓度吸氧,并且龚正明身上有很多病,吸氧是一种治疗方法,而且也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她还提到,其实并非严格意义上的24小时连续吸氧,比如“像吃饭、上厕所之类的,这个时候就不会吸氧。”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的李科长也表示,长时间持续予以吸氧的确是有不妥,这一点他们并不回避。
南京医学会于2015年7月30日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ICU住了小半年,到底是谁的错?
除了吸氧过多,另一件事也是龚大爷和医院的纠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