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瓶装假酒,已经成为洋酒造假常用手段之一。苏州的李某却发掘了另一条低成本“致富”路子——卖假洋酒瓶盖。记者26日从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获悉,李某因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
李某原是苏州工业园区一家夜总会的领班,经常接触各类洋酒红酒,觉得烟酒这一行水很深,比自己日夜颠倒赚钱多,便打起造假主意。
无奈收购酒瓶对李某来说成本太高,“一瓶酒除了酒瓶,还有瓶盖”,凭着自己对消费市场和大众喜好的了解,李某的假酒瓶盖生意“主攻”黑方、红方、芝华士。由于假酒市场收酒瓶的远远多于卖瓶盖的,独到的“投资”眼光给李某带来了一笔不小的收入。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李某下家销售假酒落网,李某也被公安机关逮捕。
经法院查明,涉案的黑方、红方、芝华士等商标系经过工商总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且均处在注册有效期限内。被告李某分别向杨某、金某、朱某等5人销售明知系他人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志,销售金额达6.5万元。被告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