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副队长梁永刚:“从外包装来看的话,他们商品的标识这些都符合生产要求。”
记者:“那像这上面,包装上没有生产厂家的电话行不行”
宝鸡市金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副队长梁永刚:“这个没有强制性的要求。”
记者:“没有强制性的”
宝鸡市金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副队长梁永刚:“嗯。”
店老板坦言,他们店不光是铁板牛肉,还有28元的“小炒黄牛肉”也是用这种原料做的。对于这种以假乱真的行为,执法人员表示要严查。
宝鸡市金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副队长梁永刚:“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47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货值不足1000元,处罚5千到2万元,对他现有的,其他原料都停止销售。”
在另一家“蜀香阁”餐馆检查时,一开始店里的服务员个个都不承认,还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