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婴幼儿配方奶粉标签规范

    发布时间:2016-12-26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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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奶粉一直是婴幼儿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近日国家食药监发布了《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其中标签中不能出现“零添加”、“母乳化”等字样,督促婴幼儿配方奶粉遵守行业规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婴幼儿配方奶粉标签规范

通知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在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方面,标注方式应按照GB 28050—2011中营养成分的表达方式进行标示;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应当载明的事项;应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在产品配方中含有的物质,不得以“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样强调;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标签上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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