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偷偷用暗管排污、水厂污水处理不达标、矿业公司二氧化硫浓度超标4.1倍……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环保形势通报会上获悉,日前省环境监察总队会同流域处、监测站组成调查组,对部分河流断面和废气排放企业进行了重点监察,并通报3起典型违法案例。
药企利用暗管偷排污染物
执法人员在对东营市神仙沟5号桩断面上游企业进行排查时,发现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利用暗管偷排污染物。该厂从污水处理设施不同工序引出三根暗管,将废水、污泥等排入外环境。第一根从厌氧池接出,通向北墙外的1处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坑塘,后经省站监测,坑塘内废水COD浓度11500mg/L、氨氮浓度43.0mg/L;第二根从二沉池接出向外环境直排污泥;第三根从芬顿反应池接出向外环境直排絮凝沉淀物。执法人员在取样、取证完毕后,立即通知东营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河口区环保分局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东营市环保局对该企业依法处罚10万元,同时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对部分生产设施进行查封。同日,河口区环保分局将案件移送至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1月29日,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仙河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主任赵某某、员工王某某行政拘留5日。
水务公司取巧,污水直排外环境
此外,总队执法人员在对东营市溢洪河明港闸断面上游企业排查时,发现垦利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总排口水量较小,生化池污泥浓度较低,污泥浓缩池运行不正常,集水井提升泵未开启。
随后绕厂外排查,发现厂区北侧、西侧各有1个排口,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经监测,北侧排口COD浓度245mg/L、氨氮浓度25.5mg/L;西侧排口COD浓度1293mg/L、氨氮浓度290mg/L。执法人员在取样、取证完毕后,通知当地环保部门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垦利县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处罚5万元。同时垦利县公安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垦利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生产经理李某某行政拘留6日。
矿企二氧化硫超标4倍多
而针对日前有群众反映的枣庄市大有矿业有限公司泡花碱分公司污染问题,执法人员对正常生产的1台反射炉外排废气采样监测,二氧化硫浓度1526mg/m3,超《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300mg/m3)4.1倍。同时,该公司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
随后,枣庄市峄城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