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批次南通市名都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酒类酒精度不合格
南通市名都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陆府高粱酒(规格50%vol、4.5L/桶 生产日期2016-04-15)、絲竹大曲酒(规格45%vol、500mL/瓶 生产日期2016-06-29)、北京京古二锅头酒(规格56%vol、500mL/瓶 生产日期2016-03-12)、北京京刀二锅头酒(规格56%vol、500mL/瓶 生产日期2015/8/23)、北京京刀二锅头酒(规格56%vol 、4.5L/桶 生产日期2016-01-09)、南通市江州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翁喜大麦烧酒(规格45%vol、1.8L/桶 生产日期2016-06-13),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酒精度不合格,测定值超出标签明示允许差范围,其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工艺把关不严、检验能力不足,或使用的温度计、酒精计精度不准确造成检验结果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