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多举措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发布时间:2016-10-27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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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妇儿提供“一条龙”医疗保健服务链

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是指围绕生育过程开展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涵盖婚前、孕前、孕产、产后、儿童等5个时期,主要包括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早孕建册、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住院分娩、产后访视、预防疾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健康管理、儿童营养改善、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13项服务,旨在通过服务的整合,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一条龙”服务链。

缓解妇幼健康服务资源结构性短缺

为针对性解决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三级医疗机构产科“一床难求”的问题,《意见》强调各地要在摸清现有产科服务资源的基础上,调整存量、做优增量、补齐短板、提升能力,争取达到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数17张。立足当前,着力缓解妇幼健康服务资源结构性短缺的矛盾。

一要调整扩增。通过将特需病房调整为普通病房、科室间病房调整等方式,利用现有医疗保健资源尽快扩增产科床位。

二要分级建档。通过实施分级建档制度、设立孕妇建档服务中心等措施,合理分流、引导孕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建档机构,缓解三级医疗机构产科人满为患、一床难求的供需矛盾,让每位孕产妇都能得到及时、安全、高效的服务。

三要联合互助。通过组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远程会诊、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区域间服务能力均衡发展。着眼长远,要落实“十三五”规划,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使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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