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日前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9期)显示,食药监部门对9类1688批次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后发现,11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菏泽12家食品生产企业“榜上有名”,不合格产品分别类属粉条、韭菜、黑鱼、海米、馒头、花卷。
这次抽检我市6家粉条类生产企业,其中5家生产的产品中铝(AI)含量超标。铝(AI)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人体摄入后蓄积仅有10%~15%可能排泄,大部分会在体内蓄积。
铝会与多种蛋白质、酶等人体重要成分结合,影响体内多种生化反应,长期摄入会损伤大脑,导致痴呆,还可能出现贫血、骨质疏松等疾病,尤其对身体抵抗力较弱的老人、儿童和孕妇产生危害,可导致儿童发育迟缓、老年人出现痴呆,孕妇摄入则会影响胎儿发育。
对此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经营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