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参保患者个人医疗费用支出,将有效降低居民看病就医负担。国务院印发《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17年,我国将破除以药补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将降低到30%以下,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健康服务与保障力度还将持续增强。国家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司司长梁万年表示,到2020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将下降至28%,到2030年,这一比例将下降至25%左右。同时,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药品价格和高值医药耗材的价格监管,建立药品价格信息检测和信息公开制度,从源头卡住“水分”黑手。
梁万年说,实现医药控费杜绝“看病贵”,还需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等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构建合理补偿机制和支付方式,让公立医院真正回归公益性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