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组建议,继续强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营、聚焦居家的社会合作型”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新体系。统筹政策资金向群众最能直接感受到的基层街乡、社区集中,扩展街乡、社区的主服务平台。
尽快建立北京居家养老地方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此外,还要继续保障财政投入,完善监督机制。根据老年人口增长,加大财政投入和预算。
打通人户分离所致服务限制
继续深化医养融合,推进护理保险。卫生计生、人力社保、民政等部门出台时间表,对家庭医生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采取改革性激励措施和市场化服务手段,细化符合老年人急需的居家医疗卫生服务和项目,完善基层用药制度。
要对“十三五”时期完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做出规划和设计,以护理保险为抓手,针对大多数人养老需求和预期,研究当前和长远失能护理问题,适时出台全市政策性失能保险制度和措施。对高龄、失能、失独、失智、特殊困难老年人出台护理、医疗服务的针对性政策。
同时建议试点示范,由点带面推广辐射。边试点边总结,打通区级服务覆盖范围障碍和人户分离导致的服务限制,加快研究全市推广和适合城乡发展的经验和办法。
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包括加装电梯方面,加大推进力度。对海淀、石景山区的长期照护保险试点继续关注支持,探索本市照护保险体系和长期护理保障制度,选择远郊区试点,积极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争取在3到5年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与制度。
记者获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开展专题询问的形式,继续监督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进一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