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空巢等老人将有“代理儿女”

    发布时间:2016-03-09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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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空巢等老人将有“代理儿女”

今后,失独老人、空巢老人等特殊家庭老人入住养老院、生病住院时将有“代理儿女”帮他们跑腿办手续了。昨天,北京市民政局正式启动特殊家庭老年 人入住养老机构项目,即日起,失独老人、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无子女及子女不在身边尽孝等三类特殊家庭的北京户籍老人,可委托北京市民政局指定的英硕扶老 公益基金会,代理老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的签字等事宜,此外,该基金会还可以接受老人的授权,代理财产管理、维权等一系列涉及老人需要帮助管理事务。

□发布

三类特殊家庭老人可请“代理儿女”

随 着年龄的增长,失独等特殊家庭的老人提出了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但是入住需要合适的担保人签字;当突发疾病需要入住医院时,需要有人为其办理入住医院所有 手续和安排;当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需要维权时,需要有人为其主张权益;当需要呵护关心时,渴望有人来陪伴……针对这些问题,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 市民政局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北京市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作为本市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代理服务机构。该机构通过与老人协商,确定委托代理的事 宜,成为特殊家庭老人的“代理儿女”。

据介绍,该服务主要针对的对象是京籍特殊家庭老人,主要包括三类,一类是失去独生子女的老年 人;另一类是独生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此外,还有其他无子女家庭老年人及子女不能在身边尽孝的空巢老年人。李红兵表示,官方筹建和支持成立这个基 金会非常不容易,但也是一种探索,意味着针对失独、空巢等特殊家庭老人的服务开始向前推进。

老人需提供资产作为服务担保

根 据服务流程,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委托后,双方将首先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申请人可以选择以资金或者资产作为保证手段。基金会会根据老 人的综合情况,推荐与其经济条件和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养老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由老人自主选定,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同时,基金会还会接受委托,协助老人 与养老机构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在老人出现疾病或特殊事故等紧急情况需要接受医疗救助时,代为办理住院登记、手术签字等相关事项。在申请人权益受到侵害时, 进行维权及其他经双方约定的服务事项。

北京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有充足现金的老人来说,可以按照入住养老院收费水准向基金会缴纳一定数量的现金保证金,用于在紧急情况下使用,保证金的使用需要按照老年人给基金会的“授权委托书”执行。

对 于没有足够现金作为保证金的老年人来说,还可以选择转让资产作为保证的方式,获得基金会的担保服务。以资产作为担保的过程比较复杂,需要经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的评估报告,并签署相关资产转让协议,便于在特定情况下,基金会可以按照老年人的“委托授权书”对资产进行处置。

市民政局介绍,即日起特殊家庭老人可通过基金会服务热线,咨询相关服务内容。此外,对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所在民政部门或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管理处反馈。

□对话

老人财产安全将有部门监管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管理处副处长李树丛

记者:之前没有这个基金会的时候,老年人如何入住养老机构?

李 树丛:有一部分老年人通过市场上的一些机构办理养老机构入住,但也有老年人不相信这些机构,同时也发现一些老年人遭遇了欺骗,进行维权的案例。所以我们官 方现在指定了这样一家专门的机构来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老人住进养老院后,生病了、去世后,这些后续事宜找不到人,同时养老院又无权处理后续事宜,可能 造成养老院违规操作等问题。基于这些问题的考虑,我们指定了这家基金会。

记者:基金会是免费的吗?如果老人生病需要住院医治,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李树丛:代理是免费的,但是代理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支出,需要从老人的资产出支出。此外,比如老人进手术室了,这些费用都是老人自己的钱支付。

记者:如何保证老人的资产安全?

李树丛:民政局相关的部门会专门监管这个基金会,确保基金会合法履职。

记者:老人跟基金会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李 树丛:基金会是一个平台,基金会履行代理服务时,还会涉及很多服务机构,比如志愿者机构、资产的评估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这些服务中,只要有老人需要服务 时,基金会告诉他们,资产可以找资产公司打理,也可以自己打理。随着老人的生理功能蜕化,基金会随时提醒老人补充签订协议,保证协议履行下去。比如老人的 房产,通过找中介,出租后,房租就可以支付养老机构入住费用,产权还是老人的。这个过程中,基金会随时提醒老人进一步签署协议,保证资产的处置。如果老人 想去世后捐赠自己的资产,基金会也可以负责变现,执行老人的遗愿,这个过程产生的合理收费,由老人自己支付。

记者:无资产的失独老人,基金会能帮助代理相关事宜吗?

李树丛:如果遇到无资金或资产且符合代理服务条件并希望得到救助入住机构养老的老人,经评估确认相关情况后,基金会将会履行公益职责,向老人推荐入住养老机构,并代为支付一定额度的养老费用。后续产生的医疗费用等,由医疗救助机构承担,基金会也有一定的基金承担。

□马上就访

失独老人期待有人管理余生

退休老人李建唐,今年80岁。12年前,老人的独生女儿因一场车祸去世,老两口成为失独老人。“整整三年,我们才从痛苦中脱离出来。”老人回忆这场车祸,说起女儿时,仍老泪纵横。

李 建唐说,过去老人想进养老院需要有子女签字,或者有人担保,这成为很多失独老人的一个坎儿。“我们都不敢提进养老院的事了。”直到去年6月,本市出台失独 老人接收方案,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将改造成为专门接收失独老人的示范性养老机构,这才让像李建堂这样的失独老人看到了新的希望。

李建唐说,女儿去世时,自己68岁,和老伴的身体还很好。“现在我们80岁了,身体也不行了,需要进养老机构了。去年8月,我跟第五福利院联系。现在福利院还在装修,我们就是希望能尽快住进去。”

得知民政局将为失独老人配“代理儿女”这一新举措,李建唐表示很高兴,“基金会负责人表示,要成为管理我们两个老人的坚强后盾,像我们的子女一样,把我们的事情管理起来,让我们像有子女一样幸福地、有尊严地度过余生。”

对于是否担心代理机构不能妥善处置自己的财产和生活的问题,李建堂老人坦言,还需要与机构进一步接触、磨合,双方需要经历一个互相沟通信任的过程。“但是现在来看,我们两人的余生可能都要交给基金会了,我们也希望交给他们。”

“代理儿女”的服务项目

基金会为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

(一)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委托,协助其选择适合的养老机构并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为老年人提供入住养老机构担保服务。

(二)在老年人出现疾病或特殊事故等紧急情况,需要接受医疗服务时,代为办理住院登记、手术签字等相关事项。

(三)在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协助特殊家庭老年人进行维权。

(四)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心理咨询、情感关怀等服务。

(五)协助老年人选择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资产管理机构,旨在提高老年人养老生活品质。

(六)建立适应特殊家庭老年人需要的应急保证金机制,解决老年人紧急救助需要。

(七)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委托,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进行管理及关爱服务。

(八)其他经双方约定的服务事项。

基金会服务热线:56292624B801/802/803/804

北京市民政服务热线:96156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管理处:6539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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