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药企生产假药被罚 2人被逐出市场10年

    发布时间:2016-03-14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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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上转载了河北和广西两个省份对违法生产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的企业做出的处罚措施,共7家药企受到行政处罚,其中河北3家,广西4家。

说起银杏叶提取物,相信业内人士都不会陌生。自从去年5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药品的通告》以来,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国的制药企业内逐渐扩大,愈演愈烈。

在本次广西公布的行政处罚公告中,同样也有桂林兴达药业的身影。同时,该药企也是两省被处罚的7家药企中,处罚程度最严重的。广西局根据国家局的统一部署,决定吊销该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同时,对该企业2名责任人员何飞、陶玉良依法作出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处罚。而其余6家药企,均只受到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为什么同样是生产假药,处罚力度却有所不同?

众所周知,桂林兴达药业是整个银杏叶事件的源头所在。当时据国家通报,桂林兴达药业将银杏叶提取生产工艺由稀乙醇提取改为3%盐酸提取,同时从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购进以盐酸工艺生产的银杏叶提取物,用于生产银杏叶片,并将外购的提取物销售给其他的药品生产企业。问题银杏叶提取物流向原料市场,导致了多家药企被牵扯进轰动一时的“银杏叶风波”。

针对桂林兴达药业的非法改变银杏叶提取工艺等行为,监管部门已经依法采取制裁,此前已收回其GMP证书。这表示企业涉事生产车间已经被迫停产整顿。而本次广西局再发通告,吊销该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

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可是药监部门最高的处罚啊。按法律规定,凡被处以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处罚的,半年之内不得申请。这意味着该企业不仅失去了该生产车间的GMP,而且整个企业所有车间至少半年都没有了生产药品的资格!

7药企生产假药被罚 2人被逐出市场10年

在去年银杏叶事件爆出之后,国家局副局长吴浈就约请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监察部有关同志,通报了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药品案件查处情况,研究制定了下一步案件查办措施。

这表明,这个案件已经上升到药监、公安、检察部门共同查办。广西局也在通告中明确表示,4家企业生产假药银杏叶制剂及提取物的行为涉嫌犯罪,药监部门已将有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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