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深化医改的道路上,浙江通过药品零差率、药品采购方式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等方式不断“腾笼换鸟”,遏制过度医疗、引导合理就医。浙江近日决定在全省公立医院试行按病种收费改革,这是浙江在减轻患者负担、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上的又一举措。
浙江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医改大动作:上百病种打包收费
近日,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关于试行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浙江公立医院试行按病种收费改革,并在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首次推出107个按病种收费的目录。
按病种收费将如何降低百姓用药负担?为此,记者采访了省物价局、省卫计委和部分省属医院相关负责人。
诊疗费用“打包”结算
记者从此次公布的按病种收费目录中发现,107个病种均“明码标价”——被诊断为孔源性视网膜脱落的疾病,总收费标准不高于9000元;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的总价不得超过6600元(人工晶体除外)。
“这些价格标尺,将所涉及疾病的所有诊疗费用‘打包’,意味着省级公立医院只能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总费用不得超过目录中的‘标价’。”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
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是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320个具体病种供各地选用,并规定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都要选取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收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2017年底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