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设定创收指标 甘肃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发布时间:2018-03-26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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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对医院监管职能。提出要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将全省医疗费用平均增幅控制在10%以内,对转诊率低的地区或医疗机构,可适当放宽费用增幅的控制。

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

甘肃省将建立综合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将全省医疗费用平均增幅控制在10%以内,对转诊率低的地区或医疗机构,可适当放宽费用增幅的控制。省级医院不合规医疗费用平均控制在10%以内,其他医院平均控制在5%以内,根据各医院具体情况,一院一策,制定具体控费标准。

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

打通绿色通道招揽急需短缺医学人才

破除影响和制约医学人才招聘、引进、使用和发挥作用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给医院充分的用人、选人、招人自主权,为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短缺医学人才打通绿色通道,在编制总量内可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由公立医院提出招聘计划,采取考察方式,按照相关规定,自主招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并报同级编制、人社、卫生计生部门备案。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医学人才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可适当提高待遇、降低学历门槛,着力解决这些地区医学人才引进难的问题。

推行院长聘任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进一步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院长一般应当从医疗卫生领域选拔,可采取医院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其他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方式。2018年在部分市州和1—2所省级三甲医院探索开展试点,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院长聘任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严禁设定创收指标开展院长年薪制改革试点

医院可以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开展院长年薪制改革试点,年薪水平由卫生计生部门根据对单位和个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以及公立医院医疗数量、服务质量、出诊量、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绩效考核情况等核定。

       (来源:中国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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