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编办、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山东省专科医学生公费教育工作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办法》)的通知,明确2019年起山东省将为全省卫生院以下级别的医疗机构公费培养专科医学生。
具体报名条件等事宜如下:
1.公费培养大专生,高中生可报名
《通知》提到2019年起,实施公费专科医学生培养工作,在省属医学高等院校实施订单定向专科医学生公费教育,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公费专科医学生为3年制,每年培养计划300人。
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凡热爱卫生事业,毕业后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长期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名。
2.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
《通知》为订单培养的医学生提供了有利的经费保障。
公费医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公费医学生。
3.考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考生报名不受生源地限制。
省教育厅会同省卫生计生委遴选确定承担公费专科医学生培养任务的高校,统筹安排高校公费专科医学生分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确保招生培养与农村卫生人才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4.毕业后需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不少于6年
公费专科医学生在专科普通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公费专科医学生须承诺,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工作不少于6年(不含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
已录取的公费专科医学生报到入学前,要与招生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订培养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者,取消入学资格。
5.医学毕业生可在县域内自由流动
此次订单培养政策与以往不同的还有一点,那就是经过批准,准许毕业生在县域内之间流动,这点也与国家的多点执业、鼓励医师自由流动等政策相匹配。
《通知》:公费专科医学生就业工作,应结合公费医学生需求和培养计划,由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公费专科医学生与定向县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
公费专科医学毕业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县域行政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近年,基层人才荒是有目共睹的,为了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国家连续出台了多项定向培养医学生的的文件,各地也在积极的推行。
尤其是对基层医生培养这块,更是免费培养、给钱、给分配、给编,鼓励医学生立足基层,相信随着一批又一批的订单生毕业后,基层卫生人才的数量与质量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是治标也得治本,更希望各地针对基层待遇低、技术提高难等实际问题给予有效地解决方案,让更多人愿意从医、长期从医、扎根基层。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