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日前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该市每个区至少遴选1家医疗机构作为试点。目前,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已确定包括鼻饲、灌肠、吸氧等护理服务在内的首批35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
据介绍,天津市“互联网+护理服务”重点面向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人群以及其他有居家护理需求的特殊人群。实施方案中对从事“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护士、信息平台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医疗机构必须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并有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为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做技术支撑。护士需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该市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要明码标价,并以多种形式进行价格公示。天津市“互联网+护理服务”价格按照医疗机构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形成多层次价格体系相互补充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