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
妊娠期间的糖尿病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妊娠前已经有糖尿病的患者妊娠,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另一种是妊娠后首次发现或发病的糖尿病,又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糖尿病孕妇中80%以上为GDM。目前各国对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方法和采用标准尚未完全统一,故报道的发生率差异较大,1.5-14%。大多数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后糖代谢异常能恢复正常,但20%-50%将来发展成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对母儿均有较大危害,应引起重视,主要为以下方面: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刘志祥
1、对孕妇的影响
(1)孕早期自然流产发生率增加,达15%-30%。多见于血糖控制不良的患者。高血糖可使胚胎发育异常甚至死亡,所以糖尿病妇女宜在血糖控制正常后在怀孕。
(2)易并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为正常妇女的3-5倍。糖尿病患者可导致广泛血管病变,约12%-40%伴有蛋白尿及高血压。糖尿病并发肾病变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率高达50%以上。
(3)糖尿病患者抵抗力下降,易合并感染,以泌尿系统感染最常见。
(4)羊水过多,较非糖尿病孕妇多10倍。
(5)因巨大胎儿发生率明显增高,难产、产道损伤、手术产的几率增高。产程长容易发生产后出血。
(6)容易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2、对胎儿的影响
(1)巨大胎儿发生率高达25%-40%。
(2)胎儿生长受限发生率为21%。
(3)早产发生率为10%-25%。
(4)胎儿畸形率为6%-8%。
3、对新生儿的影响
(1)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增加。
(2)新生儿低血糖。
(3)低钙血症和低镁血症。
(4)高胆红素血症、红细胞增多症等的发生率升高。
具有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需在确诊妊娠后的第一次孕期保健(早孕)时进行孕前糖尿病的筛查。高危因素包括:
(1)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BMI≥28。
(2)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
(3)GDM(妊娠期糖尿病)史或大于胎龄儿分娩史。
(4)PCOS(多囊卵巢综合征)。
(5)反复尿糖阳性等。
首次检查糖尿病的项目包括查FPG(空腹血糖)、GHbA1c(糖化血红蛋白)、及行OGTT,达诊断标准者在另一天进行复测核实。
我院在妊娠24周-28周常规直接行75g OGTT(糖耐量试验)以排除妊娠期糖尿病的可能性。
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处理原则为维持血糖正常范围,减少母儿并发症,降低围产儿死亡率。控制血糖包括饮食治疗和胰岛素药物治疗两种。饮食治疗的原则包括:①少量多餐,一天4-6餐,多维生素及微量元素,多粗纤维;②食物热卡摄入量1800Kcal/日为宜,也可根据孕前体重和孕期增重来计算,作适当调整。热卡总量分配:早餐10%,中餐30%,晚餐30%,余下30%分配给2-3次加餐;③食物结构为:碳水化合物50%-60%,蛋白质15%-20%,脂肪25%-30%④食物品种以绿叶蔬菜、豆制品、瘦肉、鱼、蛋、奶为主,含糖量低水果<200克/日。确诊糖尿病经饮食指导后3-5天需收住院行血糖“轮廓试验”监测血糖。
血糖控制标准为:空腹3.3-5.6mmol/L;餐后2小时4.4-6.7mmol/L;夜间4.4-6.7mmol;三餐前3.3-5.8mmol/L。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在分娩后一定时期血糖可能恢复正常。但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中一半以上将在未来的20年最终成为Ⅱ型糖尿病患者,而且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其子代有发生肥胖与糖尿病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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