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制订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下称《规划》),全面部署未来几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加快推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各项工作。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国已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0万人,其中55%以上为贫困人群,就诊费用成为限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的“拦路虎”。
《规划》针对当前制约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明确了未来数年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到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和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规划》明确了7个方面的具体目标,提出了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和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等6项策略与措施。
《规划》指出,到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
《规划》提出,为确保相关任务落实,要健全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努力实现2020年全国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4万名的目标。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人、“闯祸”事件,《规划》提出,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为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规划》提出,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规划》还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机制,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设立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并明确经费来源及其他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