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广东人就医看病,可能碰到的是全职医生,还可能是兼职医生。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黄飞9月27日作政策解读时表示,《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建立医师全省区域注册制度。具备多点执业资格条件的医师,其执业注册全省有效。这也是办法最关键的一点。
此外,目前护士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中,拟有效满足医养结合、家居或社区护理的需求。
医生有了“全职”“兼职”之分
《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要建立全职和兼职聘用制度,完善医师岗位管理。在医疗机构设置“全职”和“兼职”岗位,与医师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和部分工作时间聘用合同,在开放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来本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同时,也允许本医疗机构的医师去其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管理办法》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兼职医师在基层开办医师诊所。
黄飞分析,编制制度今年12月底随着全省综合医改实施,拟改革为编制备案制,意味着“兼职医生”可能越来越多,只要与医院约定了每月、每周的工作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