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事业单位上班的秦先生都在附近的快餐店吃午饭。可是,每天“老三样”的饭菜,渐渐地让他厌倦,于是和同事商量通过微信平台向一家餐馆订了3份煲仔饭。
可是之后发生的事情,让秦先生始料未及。当天晚上,他就呕吐腹泻不止。后来,经过诊断,医生说应该是午饭有问题。秦先生回想起中午吃煲仔饭的时候,就觉得里面的香肠有股霉味。“会不会是饭菜出了问题?”当秦先生再次拨打店家电话,想让其给个说法时,对方予以了反驳,并挂断了电话。秦先生告诉记者:“这家店卖的是私房菜,根本没有实体店,只能算自己倒霉了。”
随后,记者通过手机下载一款网络订餐APP,里面图文并茂的美食让人食欲大增。然而在评论区记者看到,点餐的顾客反映最多的是:分量少、不卫生、吃完上吐下泻、有东西没煮熟、饭凉了等。
据食药监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