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设“私人药房” 拿药后不能报销

    发布时间:2017-01-12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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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崔先生拿着发票到医保处报销。结果在医院药房开出的126元的发票可以报销。但在“省立大药房”开出的七百多元的发票却报销不了。崔先生询问缘由,得到的答复是:这张发票是私人药店的发票,无法报销。

崔先生说,医保处说这家药店是私人药店,药房却自称是医院的药店,而医院医患关系处也说药房是医院的,再细问就不说了。

说是医院药房却不能刷医卡通

随后记者来到这家药店,打眼一看这里就是大街上药店的装潢,但是人家却有个响亮亮的名字——省立大药房。此时,前来买药的人有很多,记者注意到这家药店收款时不能使用医卡通付账,只收现金或刷银行卡。

一位来自德州的患者告诉记者,医生让他来省立大药房购买一种名为“脾氨肽口服冻干粉”的药,这种药售价400多元,购买后不提供发票。

而在医院的药房,当记者询问是否有“脾氨肽口服冻干粉”这种药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没有。为什么医生开的药,省立大药房里有,医院的正规药房却没有呢?工作人员说:“具体不知道,反正没有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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