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先与儿童家庭开展签约服务。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将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儿科医师纳入签约团队,为儿童提供预防、医疗、康复、保健服务。
第五,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同时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开展合作,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
第六,对贫困家庭儿童展开医疗救助。
第七,做好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建立儿童用药审评审批专门通道,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短缺儿童用药生产动态。
5、防治结合提高服务质量 就诊高峰期充实儿科力量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意见》的总体要求之一,要促进儿童预防保健,发挥好幼儿园和学校校医作用,开展季节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预防保健工作,减少季节性疾病暴发。
在加强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方面,《意见》要求在城市和县域建立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提高院前急救机构反应能力,及时将急危重症儿童转运至救治中心。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开通急危重症儿童急诊绿色通道。
在儿童就诊高峰期要充实儿科医疗力量,有效应对高峰期医疗需求。组织开展儿科专业培训工作,使其具备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能力。
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儿科重大疾病、疑难重症诊疗方面的作用。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要针对儿童及其家属心理特点开展服务。普及儿科疾病防病医学知识,引导居民形成合理就医预期。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为儿科医务人员创造良好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