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样品80批次,具体为:
1、畜肉40批次,检测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等30项指标。
2、禽肉31批次,检测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等32项指标。
3、畜内脏6批次,检测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等8项指标。
4、禽内脏3批次,检测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等5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