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雾霾天气的持续,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PM2.5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不少市民出门开始使用口罩。为此,各类厂商都开始生产和销售防护口罩,并且宣称有&PM2.5防护、防霾、防细颗粒物等各种防护功能。然而很多这类口罩并不能达到宣称的过滤效果,甚至有些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面料的甲醛含量过高、pH值过高等,都会影响人体健康。
为评估口罩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销售(含网络销售)的标称&PM2.5防护、防霾、防细颗粒物等防护功能的口罩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用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对口罩的标识、过滤效率、甲醛含量和pH值项目(甲醛含量和pH值项目仅针对纺织品材质口罩)进行风险监测。
一、监测情况
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69批次样品,分别来自本市生产企业、实体销售店和网店,覆盖主要品牌。其中,成人款64批次,儿童款5批次;无纺布制品口罩32批次,纺织品口罩34批次,纺织品和无纺布制品或涂覆材料双层口罩3批次。经检测,56批次口罩的过滤效率实测值低于参考值90%;16批次口罩标识信息不全,未标称产品执行标准或生产日期;24批次纺织品口罩面料或里料的pH实测值超过8.5;所有口罩的甲醛含量均低于参考限值75mg/kg。
二、风险处置
我局已将风险监测结果告知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及其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督促企业规范生产,加强产品质量控制,改进工艺,降低或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我局已将口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建议尽快出台相关国家标准。
三、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选用及使用口罩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 选择的口罩,其包装完好,并有产品合格证明、性能说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2. 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口罩的防护种类。
3. 选择口罩后,应进行试戴,以适应每个人不同的脸型,佩戴过程应符合产品明示的步骤要求。
4. 口罩佩戴时间不宜过长,如有不适,应远离污染源,脱下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