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不得以分装形式生产婴幼儿辅食

    发布时间:2017-02-06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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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要求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且不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

细则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要求。细则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质量管理要求,明确生产场所、环境及厂房设施规定,提高部分生产设备要求,规范生产管理、生产物料管理,强调研发和检验能力。

细则明确指出,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不应使用危害婴幼儿营养及健康的物质,对原辅材料中可能出现的危害物质进行必要的检测,含乳原料应对三聚氰胺等项目进行检验或查验合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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