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止到12月7日晚,京客隆便利店工体东路店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台账上登记了30个销售记录。平均每天销售五盒药品,销量最多的是感冒药和维生素类药品,其次就是消化类的药品。
12月2日晚上顾客买了一支体温计,12月3日顾客买了纱布和红花油。付款的时候两名顾客都向收银员提出了相同的问题:“这里买药能走医保吗?”田丰慧告诉北青报记者,医保问题是顾客询问最多的:“很多老人来店里买东西看到柜台上的药品后,第一个问题都是问能不能走医保。”由于便利店售药尚在试点探索阶段,与医保的对接还没有出台具体细则,店员只能答复顾客“目前还不行”。
采访期间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便利店没有出现络绎不绝前来购买药品的情况。究其原因,田丰慧表示,除了医保是不少固定顾客,尤其是老年顾客最在乎的一个条件外,大家对便利店售药的知晓度还不高;同时店铺周围以写字楼和商场为主,流动顾客比较多,少有奔着买药来便利店的。
调查
配备药师和经营面积成便利店售药主要门槛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只有北京市内“大型商圈或大型购物商场经营的连锁便利店、且药品经营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才可以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
“便利店售药需要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条件比较严苛,我们公司目前还不到申请条件,现在是观望和研究中。”北京711相关负责人向北青报记者表示。此外,全家、便利蜂、好邻居等便利店也均表示正处于观望阶段并未向有关部门提出售药的申请。
多家便利店相关负责人告诉北青报记者:“专业药师和销售面积20平方米的规定,对于便利店来说目前做不到。”
据了解,市商务部门近期曾征求便利店行业负责人意见,配备药师和经营面积成为便利店售药推进的最大难题,不少大型便利店品牌还未有实际动作。
今年10月,原市商务委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城管委、工商局、原食药局、公安局消防局六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这个俗称“19条”的新措施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市商务局流通发展处处长邵全昨天表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是考虑到方便市民生活,便利店企业须按照药品销售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制度进行申请增项经营。
在监管方面,朝阳区食药监局副局长说:“药店日常监管的飞行检查将来也同样适用于经营药品的便利店,通过不定期地对这些便利店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另一方面,我们还将组织便利店相关负责人员培训学习,提高他们经营药品应具备的专业素养。”
来源: 北京青年报/张小妹 李佳